前阵子帮一家做智能穿戴设备的小微企业做申请前核查,就碰到了典型的附图和说明书不一致的问题:他们的产品结构示意图里多画了一个用于健康监测的生物传感器模块,但说明书里完全没提这个部件的功能、连接方式,一问才知道是绘图的设计师顺手把下一代产品的结构加进去了,当时距离申请截止时间只剩不到3小时,负责人急得满头汗,说实在不行就直接把图里的模块P掉提交。
这种情况其实特别常见,很多时候写说明书的和画附图的不是同一个人,或者后期调整技术方案的时候只改了其中一份文件,漏了另一份,小到标号标错、部件名称不统一,大到核心结构、参数完全对不上,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天差地别,最怕的就是不懂规则瞎改,最后要么被下修改超范围的审查意见,要么直接被认定公开不充分驳回。
最先要明确的就是你当前的专利申请处于哪个阶段,不同阶段的修改边界完全不一样。你可以先到专利查询平台查一下自己的申请进度,对照对应阶段的修改规则来操作,不要凭感觉瞎改。
如果是还没提交申请的阶段,基本是怎么改都没问题,只要修改的内容符合你原本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就行。比如刚才提到的那个客户,那个生物传感器本来就不是这次申请要保护的内容,直接删掉图里的模块就好;要是反过来,是说明书漏写了图里已经有的核心结构,那就把对应的结构描述、技术效果补到说明书里,只要还没提交到国知局,所有修改都不会涉及超范围的问题。我当时怕还有其他没查到的不一致的地方,顺手把修改后的两版文件传到专利Pro里用预审校验功能扫了一遍,确认所有标号、部件名称、参数都对应上了才提交,最后这个申请7个月就拿了授权,没碰到任何公开不充分的问题。
要是已经提交了申请,还没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修改的边界就窄了很多,核心要符合专利法关于修改不超范围的要求,就是你修改的内容必须能从原申请文件(包括原说明书、原权利要求书、原附图)里直接毫无疑义地推导出来。比如你发现附图里多画了一个现有技术的固定件,说明书里完全没提,这个时候你可以删掉图里的这个固定件,同时说明这个固定件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是本申请的改进点,不会引入新的技术内容;但如果是附图里有一个特殊的连接结构,说明书里完全没写,你直接在说明书里补上这个结构的描述,大概率会被判定修改超范围,这个时候要么你能在原权利要求书或者摘要里找到对应的结构描述,证明这个内容本来就已经公开了,要么就只能删掉图里的这个结构,避免被审查员质疑公开不充分。
要是已经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甚至已经收到了审查意见,这个时候的修改要求会更严。如果只是非实质性的不一致,比如附图里的标号标错了,和说明书里的标号对应不上,或者只是部件的名称写的是简称和说明书里的全称不一样,直接改过来就行,审查员基本都会接受。但如果是实质性的不一致,比如附图里的两个部件是焊接的,说明书里写的是卡扣连接,这个时候你就得二选一,而且要能证明你选的那个方案是原申请文件已经公开的,比如你要保留卡扣的方案,就得找到原说明书里有“便于日常拆卸维护”这类描述,能证明原本的方案就是卡扣,附图里的焊接是绘图错误,这样修改附图才会被接受,要是你找不到任何依据,要么就只能删掉这部分技术特征的保护,要么就可能面临被驳回的风险。
很多人会觉得这种不一致是小问题,随便改改就行,我之前碰过一个做精密元器件的客户,就是因为附图里的孔径参数写的是0.3mm,说明书里写的是0.2mm,被审查员下了公开不充分的审查意见,最后补了半个月的实验数据,又反复答复了两次审查意见才通过,硬生生多花了8个月的时间,要是提交前多花10分钟核对一遍,根本不会有这种麻烦。要是你平时申请量比较大,或者对专利规则不熟悉,最好每次提交前都用专利申请校验的工具过一遍,能筛掉90%以上的这类低级错误。
说到底这类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还是从源头规避,写完说明书之后,让写案子的人员和绘图的人员对着核对一遍,每个标号对应的部件、每个参数、每个结构的连接关系都逐一对应,不要怕麻烦,前期多花一点时间,后面能省掉无数的麻烦,也能避免因为这种低级问题浪费掉自己的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