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第一次自己写专利的申请人,大概率都踩过附图标号和说明书对应不上的坑。我去年帮一个做智能家居的朋友看他的实用新型申请稿,就发现他把人体 presence 传感器的标号在图上标成了103,结果到具体实施方式里写103是信号滤波模块,交上去没两周就下了补正通知书,前前后后折腾了两个多月才搞定,本来能赶在展会前拿授权的计划也泡汤了。
不少人觉得标号就是个小问题,随便标标就行,真不是。我见过最多的误区有几个:一是图上标过的部件,说明书里完全没提,或者说明书里详细写了的结构,图上根本没标对应标号;二是同一个部件,主视图里标3,侧视图里就换成了5,甚至到说明书里一会儿写3一会儿写5,审查员看的时候根本对不上;还有的人写说明书直接省略部件名称,上来就写“102用于采集环境数据”,谁知道102是什么东西?还有的申请人觉得只要技术方案写清楚就行,标号对不对无所谓,真等到下补正的时候就知道麻烦了,严重的还可能因为修改超范围被驳回。
其实要做好对应根本不难,养成按流程走的习惯就行。首先画图的时候就同步列好部件清单,画一个部件就记一个名称,按顺序给标号,不要跳着来,也不要想到什么标什么。同一个部件在所有视图里的标号必须完全一致,哪怕是剖视图、局部放大图里出现的同一个零件,也不能换标号。如果嫌手动记清单麻烦,可以用专利附图标号自动整理工具,导进去图纸就能直接生成标号和部件的对应表,不用自己一个个抄。
接下来写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第一次提到某个部件的时候,一定要把对应的标号加在括号里跟在名称后面,比如“固定底座(1)上方设置有阻尼转轴(2),阻尼转轴(2)的输出端连接有可翻转的上盖板(3)”,第一次出现带了标号,后面再提的时候就可以不用带了,要是怕混淆的话也可以保留,没什么问题。这里要注意顺序,你说明书里提到部件的顺序最好和标号的顺序大致对应,不要一上来先讲标号12的上盖板,前面1到11的部件后面才慢慢提,审查员找起来也费劲。
把对应做规范了,好处真的不少。首先审查员看申请稿的时候不用费劲对着图找部件,审查效率高,你的申请授权速度自然也会更快。更重要的是如果后期遇到侵权纠纷或者无效请求,标号对应清楚的话,很容易就能把技术方案和附图的内容对应上,不会出现歧义。之前有个做机械配件的客户,专利被同行提无效,对方主张说明书没公开某个卡接结构的具体连接关系,我们直接把附图和说明书里的标号对应内容摆出来,一对照就证明了公开充分,直接保住了专利。
我平时处理中小客户的申请案的时候,写完初稿都会先用专利Pro过一遍标号对应问题,比人工逐字核对快3倍多,这两年很少再出现因为标号问题下补正的情况。要是不确定自己的对应是不是符合要求,也可以对照专利审查规范里的附图标号要求逐条核对,基本不会出错。
最后说几个容易忽略的小细节,不要搞太复杂的标号体系,普通的实用新型用1、2、3连续标号就足够,不用搞什么1001、2001这种分层标号,除非你的部件真的有上百个。不要随便给标号加特殊符号,比如1’、2-1这种,除非是同一个部件的不同组成部分,比如卡扣的第一卡接部(21)、第二卡接部(22),这种是允许的。还有摘要附图里的标号也要和正文附图完全一致,不要摘要图里的标号单独编一套,那也是会下补正的。
其实标号对应这事说到底就是个细心活,没有什么技术门槛,一开始画图写稿的时候就多留意,写完再花10分钟核对一遍,基本就不会出问题,别等到下了补正才慌慌张张去改,浪费时间不说,万一修改超范围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