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触专利申请的人大多有过这种经历:说明书文字部分写得顺顺当当,一到附图标号就犯难,要么漏标要么错标,没两天就收到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本来能快进的申请流程平白多耽搁半个多月。很多人以为附图标号就是给图里的零件随便编个数字,根本没当回事,等踩了坑才知道,这里面的规则比大家想的细很多。
先说说大家最常踩的几个坑。我之前遇到过一个刚入行的代理人,写一款头戴式耳机的申请案,耳挂这个部件在图1里标了3,到图2的爆炸图里随手标成了5,提交之后没两周就收到补正,要求统一标号。他改的时候又漏了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里的一处对应标号,结果又下了第二次补正,前后耽误了一个多月,本来这个申请是客户用来报高新的,差点赶不上截止时间。这就是第一个常见误区:同一个部件在不同附图里用不同标号,或是同一个标号对应多个不同部件,属于典型的“标号不统一”。
第二个误区是标号和文字内容对应不上。要么是说明书里提到了“防滑垫层”,结果所有附图里都没给这个部件标号,要么是附图里标了个标号7,翻遍整份说明书都找不到7对应的是什么部件,这种情况审查员肯定会要求补正,严重的还可能影响技术方案的公开充分性。还有的人习惯把中文标注直接写在附图里,或是标号叠在部件轮廓上、引线交叉乱绕,打印出来根本分不清哪个标号对应哪个零件,这些都是高频的补正理由。
具体要怎么标才能一次过?其实按步骤走就行。第一步先拉部件清单,把你说明书里要提到的所有部件、结构都列出来,区分开现有技术部件和本申请的改进部件,不用给两类部件做特殊的标号区分,但最好自己心里有数,避免把现有技术的标号和改进点的标号搞混。做专利申请的时间长了,你会发现附图标号看起来是小事,但是影响的是整个申请的流程顺畅度。
第二步分配标号,建议优先按功能模块分配号段,比如支撑类结构用1开头,传动类用2开头,电路类用3开头,不用严格按图的顺序排,这样后期核对的时候你自己能快速对应上部件,不用反复翻图。标号只用阿拉伯数字就可以,不要用希腊字母或是罗马数字,避免审查员识别不清。分配完之后做个对照表,左边写部件名称,右边写对应标号,标完一个就勾掉一个,避免漏标或是重复分配同一个号。
第三步正式标注,引线要从对应部件的轮廓处引出,不能交叉,要是部件太小没法在旁边标号,可以把引线拉到附图的空白区域再标数字,只要引线指向明确就可以。多个完全相同的部件不用挨个标,比如装置上有四个固定螺栓,你只需要标其中一个,然后在说明书里说明“所述固定螺栓设置有4个”就行,没必要浪费时间逐个标。如果是局部放大图,放大区域的标号要和原图里的标号完全一致,不能单独给放大图的部件重新编号。专利附图的清晰度要求里也明确提到,标号必须清晰可辨,附图缩小到三分之二的时候依然能清楚识别,所以标号不要设得太小,一般和图号的字号差不多就可以。
第四步是核对,核心要记住两个“必须”:说明书文字部分提到的所有标号,必须在附图里有对应的标注;附图里出现的所有标号,必须在说明书文字或是附图说明里有对应的部件解释。这个核对过程说起来简单,但是十几页的说明书加好几张附图,手动核对很容易漏,我自己平时处理申请案的时候习惯用专利Pro,上传文件之后1分钟就能出校验结果,漏标、错标、对应不上的问题都能直接指出来,比自己对着一页页核对效率高太多。另外要注意,说明书里提到标号的时候,要把标号放在括号里跟在部件名称后面,比如“所述壳体(1)的侧部设置有充电接口(2)”,不要直接把标号写在句子里当名词用。
很多人觉得只要能过审查就行,标号规不规范无所谓,真不是这样。我前两年碰到过一个客户的侵权纠纷,对方代理人拿着申请文件里的标号问题抗辩,说原告主张的技术特征对应的标号有两个,不属于同一个技术方案,虽然最后我们通过意见陈述和申请日志澄清了问题,但前后多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还多付了不少律师费,就是因为当时申请的时候标号没太注意,同一个部件在实施例里用了两个不同的标号。如果标注规范,后期无论是做审查意见答复还是侵权比对,技术特征的对应关系都一目了然,能省很多麻烦。
最后说几个容易忽略的小细节,附图里除了图号、图名、标号之外,不要加任何其他的注释文字,所有对部件的解释都要放到说明书里,不然审查员会要求你删除附图里的多余文字。如果是电子线路类的申请,元器件的标号比如R1、C1这类也是可以的,只要和说明书里的元器件清单对应上就没问题。如果是要进海外的PCT申请,全用阿拉伯数字当标号就可以,不要加任何中文相关的标识,避免进入国家阶段翻译的时候出现问题。